1、内蒙古风电指标公示日期2021年10月8日-10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提出意见。
请您在书面意见中明确说明反对的事实依据和理由。
单位发送意见时,必须写明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并在个人提交意见时加盖单位公章;清楚写明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地点、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等。
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对异议文件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自治区能源厅将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绝对保密。
不接受匿名或无根据的异议以及涉及个人利益的无理要求。
自治区能源局将对有效答复进行认真审核。
如果反馈情况属实,且相应项目影响优化结果,则不会纳入越南自治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
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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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蒙古中天昊新能源有限公司500兆农光互补项目公示了吗宣布。
内蒙古宣布与中天浩新能源公司互补的500万亿农业光伏项目。
对项目进行了公开披露,通报了相关部门或机构,并向社会各界征求了意见和建议。
公示过程保证了透明度、参与性和合规性,对促进可持续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