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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理论依据

1、 由十“锁定效应”的存在,互联网金融可能对消费者-实施隐蔽欺诈行为,并且由十转化成本的存在,导致消费者一发现被欺诈后也不会转换平台,因此“锁定效应”下的欺诈行为在市场竟争中不易消除。

4、 所以,它更多的表现在金融行业,以及具备金融属性的其他类金融行业。 此外,虚拟经济对应产品的价格,其 定价依据是风险和不确定性 ,这些风险和不确定性来自于大众对未来的心理预期,表现出更多的非理性,例如股票的价格和期权的价格。

3、 理论上任何涉及到了广义金融的互联网应用,都应该是互联网金融,包括但是不限于为第三方支付、在线理财产品的销售、信用评价审核、金融中介、金融电子商务等模式。

2、 是指以依托于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app等互联网工具,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一种新兴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