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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新能源最新政策解读文件

发布时间:2024-07-03 04:45:30 作者:湛仲捷

2、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区绿氢生产能力达到50万吨以上。 2021年11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呼包鄂乌“十四五”一体化发展规划》的通知,提出要协同打造氢能产业集群,大力发展风光氢,建设绿氢生产基地,并对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和乌兰察布市三个城市进行了不同的氢能产业规划。

3、 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以以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为重点。 从内蒙古自治区工信厅获悉,全区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7850辆,同比增长27.9%。

4、 甘肃省光伏项目交易价格设定了上限,为0.1539元/度;广西风电和光伏市场化交易电价为0.38元/度,风电和光伏项目分别享有补贴,政府合约价格固定。 河南则对风电和光伏进行燃煤基准价交易,并探讨分时电价的可能性。 内蒙古90%的新能源电量执行中长期交易,分布式光伏暂未纳入市场,差异化管理策略明显。

1、 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新能源项目按期建设,严格准入标准,强化监管措施。 科学确定风光保障小时数,同时保障用电负荷、储能与新能源项目全寿命周期安全稳定运行。 坚持新能源发展和产业链构建融合发展,推动自治区绿色能源转型和产业结构优化。 加强源网协同发展,完善配套政策机制,促进新能源电力消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