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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业务定义

本文目录一览一、保监会174号文件落实一、互联网保险业务定义及业务范围
保监会174号文件对互联网保险业务进行了明确界定,为保险行业提供了广阔的想象空间。 只要满足基本文件要求,保险公司或中介机构就可以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 这将促进场竞争,有利于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文件还明确规定了跨区域经营的要求。 此前,跨区域经营曾引发不少争议,文件中明确规定了“网上独家销售的产品”的跨区域经营。 这将从监管角度引导保险公司进行产品创新。
2.保险公司经营状况
1.互联网保险运营管理体系更加合理、完善。 2013年下半年以来,互联网保险业务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而发展。 文件明确规定了相关网站的运营资质等要求,有利于互联网保险业务规范化。
2.咨询和销售员均需具备专业资格。 这对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提出了挑战,也将对互联网保险业务产生影响。 此前,一些保险公司可能并没有严格审查销售员的资质。 文件实施后,这些员需要接受专门培训。
3.规范中介机构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收付款方式。 文件规定,保险公司通过合作机构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应实现集中收付,合作机构不得代收保费。 这可能会对一些中介机构的业务模式产生影响,但对于一些已经做好相关工作的机构来说,也可能成为场份额上的竞争优势。
3.产品及宣传管理
1.文件鼓励产品创新,要求互联网保险产品简单易懂、易于投保。 这将导致更多新颖的保险产品的出现。 保险公司会敢于尝试,即使有些产品可能会失败,至少会给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
2.文件规范了宣传和方式,要求定统一规范的宣传销售文字和条款。 对于分红险、投资联结险、万能险等产品,必须在产品销售页面显着位置标注收入不确定性。
3.该文件对产品促销活动进行监管,更符合互联网的特点。 促销活动可以以礼品或折扣的形式为消费者提供好处。 同时,文件对一般保险产品和保障储蓄保险产品实施差异化监管,引导保险公司重保险保障功能。
四.销售管理及服务标准
1.文件提出了互联网保险服务标准,包括即时核保、五日内退保、实时查询、申请退保等服务。 这些标准将成为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
2.文件鼓励简化作流程,减少业务作延误,甚至减少一些繁琐的作流程。 这将带动保险业务的发展。
5.信息与交易安全
文件强调客户信息的存储和维护,要求保险公司和互联网公司确保客户信息的安全。 同时,文件对保险公司与中介平台的信息对接能力提出了一定要求。
6.监督检查
文件规定了互联网业务暂停、终止等基本情况。 具体来说,保险公司终止新的互联网业务时,在现有保单全部到期之前不得停止服务。
总之,保监会174号文规范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运营方式和形式,有利于保险业期健康发展。 对于消费者来说,保险需求能够更快得到响应和满足,优质实惠的保险服务成为可能。 对于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来说,有利于调整业务形态、鼓励产品研发和创新。 对于监管机构来说,提高监管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促进保险业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二、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依据《中华民共和保险法》,促进网络保险业务规范、健康、有序发展,防范网络保险诈风险,切实保护投保、保险和受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 根据中华民共和《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本条例。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保险业务,是指通过符合本规定的自营网站或者非自营网站销售保险产品或者提供相关保险经纪服务的保险公司、专业保险经纪公司。 法规。 本条例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中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保监会)批准,依法设立的经营保险业务的公司。 本规定所称专业保险经纪,是指经中保监会批准从事保险经纪业务的专业保险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机构。 本规定所称自营网站,是指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或者其下属集团公司依法设立的网站。 本规定所称非自营网站,是指保险公司、保险专业经纪及其合法附属的集团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设立的网站。
保险公司、专业保险经纪开展网络保险业务,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保监会的规定。
中保监会根据《保险法》和务院授权,对网络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中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在中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范围内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三、什么是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保险是指保险咨询、投保、投保、缴费、投保、认购、保单信息查询、保单变更、续保、理赔等保险流程网络化。 互联网保险是一种以互联网为媒介的新兴保险模式。 保险公司或新的第三方保险网络正在使用互联网和技术作为支保险服务的工具。
与传统保险销售方式相比,互联网保险让客户更加自主地选择保险。